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4236/2022-00134主题分类:财政发布机构:新镇镇
发文日期:2022-05-25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文安县新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
文安县新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
发布机构:新镇镇 发布日期:2022-05-25

 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,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,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接受社会监督,我们依据《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》《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,对我镇的政府性基金收费、行政事业行收费进行了规范,现予以公布。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、标准、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,要严格按照《目录》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,一律不得执行,缴费人有权拒缴。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,将及时调整并发布。 

特此公告。 

附件:1.文安县新镇镇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 

2.文安县新镇镇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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